武汉市汉阳区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教育局相关工作安排,我区将于2016年4月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注册范围及对象
    汉阳区辖区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为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二、网报时间及要求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在4月25日8:30—5月15日17:30期间内(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报时,注册人员必须选择本人所在学校为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完成并审核无误后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使用PDF格式打印表格。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提供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点只收取材料齐全并且合格的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则返给申请人补充材料。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25日-5月20日(上午8:30-17:30)。现场确认地点为申请注册人所在学校。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个人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需个人打印,师训部门盖章认可);
    5、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
    (二)民办学校(幼儿园)个人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参加各项继续教育活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袋内所有复印材料须按上交材料1-6顺序装订(《申请表》不装订),否则一律不得接收。
     特此公告
 
汉阳区教育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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