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温宿县2024年第三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为组织好我县2024年第三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未在其他普通话测试机构报名且最近一次普通话测试成绩已公布的公职人员及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7月2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三、报名地点

温宿县政务服务大厅教科局窗口。

联系人:陈加飞

联系电话:0997-4028061

手 机:13565693357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点刷身份证录入信息(无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消磁不予报名)。严禁代替他人报名,单位集体报名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报名费用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6〕50号)精神,普通话测试收费为现金50元/人(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2024年8月1日——8月11日,电脑输入https://bm.cltt.org(打印准考证网址),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省份选择新疆,点击“查询”,最后点击“打印准考证”。如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错过考试时间,责任自负。

七、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八、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12日——8月31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温宿县第六中学(温宿县温宿镇仓前路3号)。

温宿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从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报名或考试培训。请广大考生认准唯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收费标准,谨防上当受骗。

九、测试要求

1、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第十六条规定: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道,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2、严禁携带与测试有关的文字材料、学习资料,签字笔、各类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等物品。

3、违纪处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九条规定: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如有必要,可以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十、领取证书

考生成绩发布2个月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前往温宿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报名点自行领取纸质证书。

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未尽事宜,请与温宿县教科局人事办联系。

联系人:史梦旗

联系电话:0997-4535747

手 机:1814647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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